(一)除本条第(二)至(四)项所列省份外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0分;
(二)广东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公布的高分优先投档线30;
(三)浙江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普通类平行投档一段分数线30分;
(四)其他省份标准如下:
序号 |
省份 |
科 |
获得奖励成绩条件 |
1 |
北京 |
文 |
本科控制线上120分(含) |
理 |
本科控制线上130分(含) |
||
2 |
天津 |
文 |
本科控制线上120分(含) |
理 |
本科控制线上180分(含) |
||
3 |
河北 |
文 |
本科控制线上140分(含) |
理 |
本科控制线上180分(含) |
||
4 |
辽宁 |
文 |
本科控制线上120分(含) |
理 |
本科控制线上180分(含) |
||
5 |
福建 |
文 |
本科控制线上130分(含) |
理 |
本科控制线上140分(含) |
||
6 |
山东 |
文 |
本科控制线上80分(含) |
理 |
本科控制线上120分(含) |
||
7 |
海南 |
文 |
本科控制线上180分(含) |
理 |
本科控制线上150分(含) |
||
8 |
青海 |
文 |
本科控制线上120分(含) |
|
|
理 |
本科控制线上100分(含) |

2020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新生奖励办法其他省份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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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一等奖申请条件一除本条第二至三项所列省份外的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50分二浙江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普通类平行投档一段分数线50分三其他部分省份标准如下序号省份科类获得奖励成绩条件1北京不分文理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上50分含2山东不分文理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上50分含3海南不分文理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上50分含4广东不分文理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上50分含5河北不分文理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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