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省份 |
科 |
获得奖励成绩条件 |
1 |
北京 |
文 |
本科控制线上140分(含) |
理 |
本科控制线上150分(含) |
||
2 |
天津 |
文 |
本科控制线上140分(含) |
理 |
本科控制线上200分(含) |
||
3 |
河北 |
文 |
本科控制线上160分(含) |
理 |
本科控制线上200分(含) |
||
4 |
辽宁 |
文 |
本科控制线上140分(含) |
理 |
本科控制线上200分(含) |
||
5 |
福建 |
文 |
本科控制线上150分(含) |
理 |
本科控制线上160分(含) |
||
6 |
山东 |
文 |
本科控制线上100分(含) |
理 |
本科控制线上140分(含) |
||
7 |
海南 |
文 |
本科控制线上200分(含) |
理 |
本科控制线上170分(含) |
||
8 |
青海 |
文 |
本科控制线上140分(含) |
理 |
本科控制线上120分(含) |
1.飞行技术专业属提前批次录取。体检和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栏填报,不影响其它批次的报考。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3.录取时,各省(区、市)招飞和外语单科成绩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和当地当年外语单科总分的60%执行,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终录取原则以学校公布的《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以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为准。

2020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新生奖励办法奖励对象

2020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新生奖励办法除本条第(二)-(四)项所列省份外考生:高考总成

2020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新生奖励办法等奖申请条件

2020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新生奖励办法民商法律学院法学

2020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新生奖励办法无违法处罚和违纪处分记录。

2020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新生奖励办法获奖新生享受后续学年的奖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2020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新生奖励办法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0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新生奖励办法本办法由招生处、布莱恩特项目、中美国际学院负责解释

三其他部分省份标准如下序号省份科类获得奖励成绩条件1北京不分文理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上50分含2山东不分文理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上50分含3海南不分文理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上50分含4广东不分文理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上50分含5河北不分文理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上50分含6辽宁不分文理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上50分含7福建不分文理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上50分含8重庆不分文理特殊类型强基计划或综合评价招生控制线上50分含9江苏不分文理特殊类型强基计划

2020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新生奖励办法其他省份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