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研究生部培养办联系方式地点:西区新主楼E区1319室电话:0451-86390153。研究生部培养办2015年10月9日
四、研究生成绩单打印为提高研究生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简化研究生办事流程,研究生部启用了研究生成绩单自助打印系统。各位同学请到研究生部(新主楼E区13楼中厅)刷一卡通打印。
3、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操作流程:培养―培养管理―培养计划信息管理。培养计划中学位课程已经由系统生成必选状态,其他选修课程按照导师要求进行选择。注意: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总学分应不低于20学分;硕士研究生除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外,其他专业的个人培养计划总学分应不低于28学分,不超过32学分。培养计划提交后本人不可更改,有需要修改的同学需提交“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到研究生部培养办。培养计划提交后需要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一份,导师及院系领导签字后,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处,操作流程:培养―培养管理―培养计划信息查询―右上角“导出”。本次制定培养计划起止时间是
四、研究生成绩单打印为提高研究生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简化研究生办事流程,研究生部启用了研究生成绩单自助打印系统。各位同学请到研究生部(新主楼E区13楼中厅)刷一卡通打印。
6、成绩查询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将成绩录入系统,便可查询成绩,查询方法如下:点击培养―课务管理―课程成绩信息查询。
3、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操作流程:培养―培养管理―培养计划信息管理。培养计划中学位课程已经由系统生成必选状态,其他选修课程按照导师要求进行选择。注意: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总学分应不低于20学分;硕士研究生除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专业外,其他专业的个人培养计划总学分应不低于28学分,不超过32学分。培养计划提交后本人不可更改,有需要修改的同学需提交“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到研究生部培养办。培养计划提交后需要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一份,导师及院系领导签字后,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处,操作流程:培养―培养管理―培养计划信息查询―右上角“导出”。本次制定培养计划起止时间是2
6、成绩查询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将成绩录入系统,便可查询成绩,查询方法如下:点击培养―课务管理―课程成绩信息查询。
5、“制定培养计划”与“选课”的区别“培养计划”是指整个研究生就读期间需修全部课程,“制定培养计划”只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进行,并只进行一次。“选课”是指在系统中选择当前学期正在进行的课程,选择并提交后由任课教师在期末录入成绩所用。“选课”是在每一个有课程安排的学期都需要进行的操作。
4、网上选课研究生网上选课过程中,如遇到研究生公共外语、数值分析、矩阵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等课程,一门课程开设多个班级时,请各位同学参照附件中“2017级硕士研究生公共课上课说明”选择上课班级,非全日制硕士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及“习总书记讲话专题辅导”的其他课程请选择带有“非全日制硕士”标记的班级,切勿选错,否则任课教师将无法录入成绩。操作流程:培养―课务管理―课程网上选课管理。选课后需点击“提交”,系统才会接收并存储选课信息,否则选课失败。另外,必须在制定并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后才能进行本学期的网上选课,本次网上选课起止时间
2020级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制定培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