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在落实相应资助时,确保困难认定的学生全部得到资助,切实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孤残、退役士兵等学生的资助力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必须经过困难认定,并通过困难认定系统进行线上申请。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殊困难等级,获助最高档国家助学金,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由学生处单独制表发放。
2.转专业学生上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比及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助学金评比均在原班级、原学院进行,占原学院指标。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把握条件,评选推荐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要组织广大同学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按规定程序完成推荐过程并报送学生处。在评选过程中,注意把思想教育和引领融入各个环节,增强规则、诚信、感恩、自强、助人意识,充分发挥资助工作育人作用。
4.要加强资助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助学生中收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助学生使用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平均分配、轮流坐庄,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5.评审报告是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内容要具体翔实。评审报告须以学院正式文件报送学生处。
6.《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送要求:“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进行个性化点评,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各学院必须按照《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和格式,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正反面打印使用,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
7.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在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在班级的公示时间、节假日等情况不计入5个工作日中。
附件:1. 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3. 2019-2020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6. 2020-202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xls
7. 样表《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仅供参考.doc
(一)毕业确认(6月11日前)
请各学院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农商行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台账(私发资助联络员),通知贷款毕业生务必于6月11日前登录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s://eloans.***/stu/,如不能正常登陆请使用兼容性模式或尝试其他浏览器),进入“贷款在线服务”专栏首先查看学生申请信息是否准确,其次对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后在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具体操作参考附件6,点击【毕业确认申请】-点击【新增】按钮-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至高校审核。学生处将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毕业确认”申请,经办银行终确认后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二)学制延长(升学)申请办理(6月30日前)
借款学生毕业后升学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学位期间继续贴息的,登录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完成申请,农信社贷款毕业生发起学制延长申请,并将录取通知书提供给经办银行(学制延长后自动完成毕业确认)后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具体操作请点击【学制延长申请】-点击【新增】按钮-填写升学后的就学信息。完成上述手续后,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发起学制延长申请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前。申请毕业确认后才能发起学制延长申请;学制延长申请成功后,贴息延长至升学后毕业当年的8月31日。
(三)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6月11日前)
(四)提前还款的办理
贷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可随时到经办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五)续贷
2021年农商行生源地信用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6月1日-10月20日,详情参照《2021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办理指南》(附件8)。
附件:
1.2021届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还款确认操作流程.doc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还款指南.doc
3.2019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办理指南.docx
4.2021年生源地信用贷款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信息统计表.xlsx
5.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简介.docx
6.生源地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学生操作手册、还款确认操作流程).doc
7.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法人行社贷款服务咨询电话号码.xls
8.2021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办理指南 .docx
学生处
2021年5月26日
2020年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通知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籍在册本科学生;
2020年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通知推荐条件
2020年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通知推荐对象
2020年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通知名额分配和资助标准
2020年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通知国家助学金的推荐条件
2020年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通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条件
2020年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通知国家奖学金的推荐条件
2020年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通知推荐工作程序、办法和时间安排
2020年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通知《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送要求:“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进行个性化点评,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各学院必须按照《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和格式,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正反面打印使用,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
2020年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通知几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