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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理工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

2020年东莞理工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通知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7-22 19:31:49 解决时间:2022-06-07 12:43

满意答案

四、录取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不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2)面试总成绩 60 分以下者;

(二)在符合录取条件情况下,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分排 名从高到低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东莞理工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通知

  中专 2022-06-07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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