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入学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三)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五)近三年毕业生必须为未就业的考生,如考生隐瞒身份报考或就读第二学士学位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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