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复试小组的工作情况,由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在复试环节安排纪检工作人员在场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向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或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
2020年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招生复试实施细则监督与申诉方式
2020年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复试结果
2020年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招生复试实施细则资格检查
2020年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招生复试实施细则考核方法
2020年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招生复试实施细则第二批:时间另行通知五、复试方式
2020年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招生复试实施细则第一批: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00(第一组)
2020年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复试时间
2020年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2020年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招生复试实施细则成立复试小组
2020年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招生复试实施细则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