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档比例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辽宁省投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按照各省招考办要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同批次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分数优先择优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录取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所有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比例,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对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根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择优录取;当三科总分相同时,理工考生依次根据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文史考生依次根据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9-2307251、2302788
传真电话:0419-2306455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信息网:http://zsw.***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2020年6月1日
答案来源于:2020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0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收费情况说明
2020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毕业证书说明
2020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专业设置说明
2020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2020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9月高职扩招专项(CDE类)考试招生简章特殊说明
2020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9月面向高中及中职毕业生(A、B类)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简章特殊说明
六录取办法说明1投档比例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学院不在提出特殊要求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3院校志愿及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考生总分达到历史学科类或物理
2019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录取办法说明
2020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6月单独招生章程录取办法说明
2020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录取办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