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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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考生如有疑问,请向研招办反映,电子信箱:nzyyz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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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各招生单位将根据招生简章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必要时可要求考生补充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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