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考试中,对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试中,对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考试中,对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责任部门纪检监审处、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
2020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2学校成立以主要校领导为组长其他相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的93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93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3学校93单独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4学校93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5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
2022年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2021年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五)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处理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单招招生指南文字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