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贷款代偿(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还清贷款全部本息后的代偿款余额,由学校划转至毕业生本人在学校指定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
2020年上海电机学院补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通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年限及方式
2020年上海电机学院补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通知补报申请截-时间: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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