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后,学校教务部门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要求及学校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报名情况开展网上复试,确定符合条件名单,审核结果将在沈阳医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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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沈阳建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核

2020年沈阳理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资格审核

七报到与资格复查一经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入学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沈阳医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办法修订稿执行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持报名材料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二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在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三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复查不招收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学生答案来源于2021年沈阳医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辽宁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2021年5月30日在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和面试考核相关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向入围考核的申请者回函未收到回函者请电话核实咨询答案来源于2021年沈阳药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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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校教务部门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要求及学校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报名情况开展网上复试确定符合条件名单审核结果将在沈阳医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答案来源于2021年沈阳医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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