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为面试。包括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和外语(含梵文)听说能力测试两项。
时间:2020年4月25日(拟定时间,如有调整会及时发布)。
地点:西藏藏医药大学研究生楼。
答案来源于:2020年西藏藏医药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录取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录取工作中导师的作用和责任。
(一)基本原则
1.依据报考专业、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录取。由复试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处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2.考生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300分)和复试成绩(满分150分)加总确定。研究生招生办依据当年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排名确定;初试成绩相同者,按专业成绩排名提出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的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须达到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数要求。
3.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按照教育部要求,体检工作在复试工作前进行。我校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2〕3号)的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如考生体检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5.拟报考定向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协议者将不予录取。
(二)其他要求与说明
1.资格审查结束后至复试前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将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由招生考试工作小组和招生领导小组在复试前仔细查阅审核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对考生基本资料和科研情况等要全面了解,复试时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进一步考核。
2.凡有亲属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3.如在复试和录取工作中出现导师及考试工作小组滥用学术权力、学术腐败等行为,导致录取不公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其责任。
4.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不能录取。对报名资格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的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0年西藏藏医药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初试
2020年西藏藏医药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试方式和科目
2020年西藏藏医药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资格审查须提交如下材料
2020年西藏藏医药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资格审查及提交报考材料
2020年西藏藏医药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事宜
2020年西藏藏医药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学习形式与学习年限
2020年西藏藏医药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2020年西藏藏医药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规模
2020年西藏藏医药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培养目标
2020年西藏藏医药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