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6.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7.个人自荐材料(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个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经历,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和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学术或专业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
8.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申请材料1-4项纸质版需邮寄至长春理工大学研招办(邮寄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邮政编码:130022;接收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431-85582476)。4-8项需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电子版。涉密材料不得提交。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及学籍。

2020年长春理工大学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公告材料提交

2020年长春理工大学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公告考核内容

2020年长春理工大学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公告复试

2020年长春理工大学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公告初审

2020年长春理工大学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公告其他

2020年长春理工大学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公告录取

2020年长春理工大学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公告复试考核将在2020年6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学院通知。

2020年长春理工大学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公告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复印件;无硕士毕业证书的仅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2020年长春理工大学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公告硕士专业应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020年长春理工大学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公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或档案部门盖章的复印件(同时需准备电子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