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严格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政策、录取规定进行录取。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
2.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3.对进档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1)专业志愿优先,优先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参考单科成绩要求,考生所报专业要求考生单科成绩而考生没有达到的,则按考生其它专业志愿录取;
(3)调剂志愿为最后志愿,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4.报考“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双学位项目实验班的考生的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英语单科总分的70%。
5.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我校已举行了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还须参加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录取规则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录取规则上没有特别要求,则我校录取规则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录取规则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7.学校在江苏省录取规则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是达到选测科目为 、必测科目为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2)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
8.学校在浙江、山东、海南、内蒙古等省(自治区)招生的录取规则按当年在生源省公布的录取规则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0年长江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河北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理科录取分数线为429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科录取分数线为543分,汉语言文学(师范类)文科录取分数线为555分。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河北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

一录取规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综合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不同专业之间不进行调剂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江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19年长江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2019年长江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在江苏省录取规则为

十贵校艺体类专业的录取规则答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录取规则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如果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学校自行设置录取规则则我校录取规则为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专业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江师范学院考生热点问答

七录取规则1我校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分别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对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照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排名由高到低录取2学校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完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3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50分以内录取4考生若已报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答案来源于2022年长江

2020年长江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学校在江苏省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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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江师范学院招生问答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