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针,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生计划的专业,依次按照第二、三志愿顺序录取,如仍未完生计划,则对服从调剂考生进行调剂录取。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未参加小学教育、英语专业面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可被该专业录取。
4.对于录取前已就业或被其他计划内学历教育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三上传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需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以下14项材料必须齐全且符合所报专业的报考条件否则报名无效请将各项材料分别扫描存为一份文件按照1报名表2身份证3毕业证4学位证5获奖材料的顺序和名称命名打包压缩后在网上报名时以附件形式提交注若考生报名时考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与学位证考生可不提交34项材料由学校教务部门统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者无论是否被录取申请材料均不予以退回1本人签字确认的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学位招生报名表扫描件若打印无照片可贴照片后扫描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4本人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5其他能够体现申请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22021年北京城市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3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以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为准4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5依据小学教育专业的教学计划学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08006月10日15002报名网址81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五注册报到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我校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我校新生报到须知2新生入学后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3各专业若实际报到人数不足20人学校将不再以单独编班的形式组织上课新生插入到学校相同专业的课堂中4关于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以及代收代管费用涉及退费时按照北京城市学院退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4本人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5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学术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类学科竞赛科研活动征文比赛创新创业类比赛等文体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种文艺体育活动社会活动如志愿者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公益活动等请附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资源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因素确定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拟为200人招生专业与计划见下表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为准点击以下专业名称可查看详细专业介绍序号专业名称计划数学费元年备注1传播学15198002法学10198003生物技术10198004金融学30198005会计学30198006小学教育3019800需面试7英语1520800需面试8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0228009建筑学工艺美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1028600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
八附则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报名考试入学后对不符合报名要求或在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存在谎报瞒报违规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并报相关部门备案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4我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修改本简章本简章解释权归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1本人签字确认的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学位招生报名表扫描件若打印无照片可贴照片后扫描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4本人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5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学术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类学科竞赛科研活动征文比赛创新创业类比赛等文体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种文艺体育活动社会活动如志愿者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公益活动等请附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4我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修改本简章本简章解释权归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1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报1至3个志愿专业可选择服从专业调剂2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针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生计划的专业依次按照第二三志愿顺序录取如仍未完生计划则对服从调剂考生进行调剂录取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3未参加小学教育英语专业面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可被该专业录取4对于录取前已就业或被其他计划内学历教育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