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北京师范大学,设有两个校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
第三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第四条学校办学格局为“一体两翼”,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02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027,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注明培养校区;对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北京师范大学组建由校领导、学部院系相关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构成的招生委员会,承担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和民主监督等职责。
第八条北京师范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议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分省份组建招生宣传组,负责学校在该省份的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第十条北京师范大学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布局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等。
第十一条北京师范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份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政策加分)调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招生项目。
2.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可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4.对于进档考生,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瀚德实验班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数学,其余各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排序规则按各省份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作为参考。
5.英语专业要求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如考生所在省份组织英语口试,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国际经济与贸易(瀚德实验班)和法学(瀚德实验班)专业对英语要求较高,建议考生谨慎报考。
6.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体育教育专业:只招收理科生(文理不分的省份除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3”选考科目模式不限选考科目,“3+1+2”选考科目模式首选科目限选物理)。在高考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80%,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100分制)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另,对于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高考成绩和体育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并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8.外语类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定向就业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2021年有关招生简章(办法)和相关要求执行。
9.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10.学制4年,学费:艺术类专业8000-10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6000元/学年;其他专业4800-5400元/学年。联系电话:010-58807962;监督电话:010-58807862。网址:www.***.cn。
第十三条北京师范大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在学期间,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四条如国家、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作相应修订。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1.学校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官方招生网址:https://admission.bnu.edu.cn/
官方微信账号: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
传真:
2.院(系)咨询联系方式
| 院(系) | 电话 | 网址 |
| 教育学部 | 58804093 | https://fe.bnu.edu.cn/html/index.html |
| 哲学学院 | 58807792 | https://phil.bnu.edu.cn/ |
|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58806890 | http://bs.bnu.edu.cn/ |
| 法学院 | 58805082 | https://law.bnu.edu.cn/ |
| 社会学院 | 58809749 | https://casm.bnu.edu.cn/ |
| 心理学部 | 58808866 | https://psych.bnu.edu.cn/ |
| 体育与运动学院 | 58807842 | http://www.tyx.bnu.edu.cn/ |
| 文学院 | 58807785、58807993 | http://wxy.bnu.edu.cn/ |
|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58809371 | http://www.sfll.bnu.edu.cn/ |
| 新闻传播学院 | 58803978 | https://sjc.bnu.edu.cn/ |
| 历史学院 | 58807995、58806085、58808002 | http://history.bnu.edu.cn/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8808292 | http://marx.bnu.edu.cn/ |
| 数学科学学院 | 58807760 | http://math.bnu.edu.cn/ |
| 物理学系 | 58800141 | https://physics.bnu.edu.cn/ |
| 化学学院 | 58807838 | http://www.chem.bnu.edu.cn/ |
| 天文系 | 58807844 | https://astro.bnu.edu.cn/ |
| 地理科学学部 | 58805813 | https://geo.bnu.edu.cn/ |
| 统计学院 | 58800285 | http://stat.bnu.edu.cn/ |
| 环境学院 | 58800151 | https://env.bnu.edu.cn/ |
| 生命科学学院 | 58809898 | https://cls.bnu.edu.cn/ |
| 人工智能学院 | 58807940 | https://ai.bnu.edu.cn/ |
| 政府管理学院 | 58805543 | http://www.sg.bnu.edu.cn/ |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58809248 | http://***.bnu.edu.cn/ |
| 未来教育学院 | https://cef.bnu.edu.cn/ | |
| 文理学院 | https://fas.bnu.edu.cn/ |
1.招生计划及录取分数查询方式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分数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地址:https://admission.bnu.edu.cn/zsjhlnfs/index.html
年度招生计划经审核确定后学校会及时发布,预计于每年6月初发布。
2.特殊类型招生计划
学校各特殊类型招生在发布招生简章时发布招生计划,该计划单列,不占统招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中文名称为北京语言大学英文全称为简称为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校代码为10032第二条学校创办于1962年是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第三条学校是一所以语言文化教育和语言文化研究为特色和优势的多科性国际型大学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九个门类人才培养体系层次齐备第四条学校秉承德行言语敦睦天下的校训弘扬爱国担当诚朴厚德求真创新包容的北语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语言大学的目标使中外学生成为人类命运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第二条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考生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中央与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相结合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学校确立了立足北京依托行业服务首都面向全国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林业大学学校代码10022办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办学形式全日制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全称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首批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邮政编码100083第三条我校普通本科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我校设立由书记校长有关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北京工业大学院校国标代码10005第三条办学性质北京市政府设立的全日制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第四条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第五条学校地址平乐园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通州校区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89号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印刷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第三条北京印刷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考生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北京印刷学院办学类型北京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研究生含专业硕士本科以及高等教育办学地点主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北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北程庄路西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兴盛街206号第五条

2021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政策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件等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高考统一招生工作保送生招生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内地新疆班招生内地西藏班招生以及北京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招生等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和学校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学校基本信息中文校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英文校名招生代码10031学校地址北

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北京师范大学设有两个校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第三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类高校第四条学校办学格局为一体两翼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02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