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及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567 在陕招生代码:8133
第三条 学校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239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院简介:
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成立于2003年4月,位于宝鸡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占地2300余亩,设有六个二级学院,附属中专学校、学院、二级甲等附属医院各一所。现有教职员工和医务人员1451人,全日制在校学生1.6万余人,开设三年制高职专业54个,涵盖12个专业大类、33个专业类。
第七条 组织机构:我院成立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高职扩招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设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各项事务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宣传组、考试考务组、招生录取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六个工作组,分工负责落实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任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八条 高职扩招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批准的高职扩招招生计划。
第九条 高职扩招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  | 
   序号  | 
   专业  | 
  
1  | 
   护理  | 
   10  | 
   大数据与会计  | 
  
2  | 
   医学检验技术  | 
   11  | 
   电子商务  | 
  
3  | 
   医学影像技术  | 
   12  | 
   会计信息管理  | 
  
4  | 
   药学  | 
   13  | 
   现代物流管理  | 
  
5  | 
   康复治疗技术  | 
   14  | 
   畜牧兽医  | 
  
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5  | 
   园林工程技术  | 
  
7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16  | 
   动物医学  | 
  
8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7  | 
   建筑工程技术  | 
  
9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 
   
  | 
  
注:高职扩招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终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条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2021年陕西省高职扩招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经完成2021年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或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且尚未被录取。
第十一条 申请时间
10月11日8∶30至10月13日24∶00,已经完成网上报名的高职扩招考生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已经完成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网上申请的考生,在10月14日9:00至10月15日16:00登陆我院招生网,按照流程完成专业志愿填报,具体填报时间及流程详见我院发布公告。
第十二条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
文化素质测试(笔试)+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500分。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文化素质测试免试。
1.文化素质测试
(1)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一张试卷,单科100分,满分200分。
(3)考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8:30-11:00
2.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方式:面试
(2)考试内容:考生所填报专业的职业技能知识,满分300分。
(3)考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8:30-16:00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我院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报名身份为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的考生,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部分的总成绩录取;报名身份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的考生,按照职业技能的总成绩(按照总分500分进行折算)录取。
按照分类型各专业报考人数情况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依据各类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统筹安排额满为止。
第十七条 我院于2021年10月21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
第十八条 我院预录取的高职扩招学生,必须于2021年10月23日8:30至10月24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我院于2021年10月28日至29日,到省招生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院也将在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第二十条 高职扩招专业学制三年,实施弹性教学(3-5年),尽可能适应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组织教学活动,灵活办学地点。
第二十一条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标准:6500元/年/生;
住宿费(带暖气):800元/年/生—1200元/年/生。
第二十三条 资助政策: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退役军人资助按照财政部等五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2021]53号)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按照我院现行规定享受相关资助和学费减免政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资格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联系部门: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917-3568018、3568029
学院传真:0917-3568026
学院网址:www.***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bj3568018@***
邮编:721013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24日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报名身份为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的考生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部分的总成绩录取报名身份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的考生按照职业技能的总成绩按照总分500分进行折算录取按照分类型各专业报考人数情况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依据各类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统筹安排额满为止答案来源于2021年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第二十三条资助政策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退役军人资助按照财政部等五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202153号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按照我院现行规定享受相关资助和学费减免政策答案来源于2021年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第七条组织机构我院成立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高职扩招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设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各项事务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宣传组考试考务组招生录取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六个工作组分工负责落实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任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答案来源于2021年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笔试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500分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文化素质测试免试1文化素质测试1考试方式闭卷笔试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一张试卷单科100分满分200分3考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83011002职业技能测试1考试方式面试2考试内容考生所填报专业的职业技能知识满分300分3考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8301600答案来源于2021年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第二十五条联系部门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学院传真学院网址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邮编721013答案来源于2021年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第九条高职扩招招生专业序号专业序号专业1护理10大数据与会计2医学检验技术11电子商务3医学影像技术12会计信息管理4药学13现代物流管理5康复治疗技术14畜牧兽医6机电一体化技术15园林工程技术7机械设计与制造16动物医学8计算机网络技术17建筑工程技术9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注高职扩招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终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答案来源于2021年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宝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9月24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三条学校全称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567在陕招生代码813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宝鸡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

2020年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及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567在陕招生代码8133第三条学校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239号第四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六条学院简介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成立于2003年4月位于宝鸡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占地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