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加分政策: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
3、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4、专业分配:顺序志愿或者平行志愿投档后,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下列考生: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文科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5、艺术类(美术)、体育类招生原则: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⑴文化成绩认定: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相应批次及专业的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
⑵专业成绩认定:认定考生所在地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考试成绩。
6、实施新高考的省份: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新高考改革各省(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答案来源于:2021年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三录取规则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总成绩达到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则按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三录取规则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二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三学院拟面向四川重庆贵州三个省直辖市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请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四录取工作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结合专业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调配建议考生在填报时候按照自己意愿填报两个以上专业志愿并服从调配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五艺术类
五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2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相关规定处理3学院在四川省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的安排参加相应批次录取4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对考生填报志愿专业没能录取但服从专业调配者将随机调配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配者做退档处理5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6学院对男女比例外语语种不设限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三录取规则1普高类专业每个考生可填报多4个专业平行志愿文化考试超过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2中职类专业技能综合测试内容相同的专业每个考生多可以填报我校相同招生类别内4个专业平行志愿文化考试超过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与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3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首先依据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相同按照文化考试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予以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
二录取规则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遵循考生志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同分按下列规则录取1普高类按照折算后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折算后文化成绩同分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中职类按照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按照折算后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折算后文化成绩同分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具体时间4月5日9日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
录取规则1、录取工作在各地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所有招生层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2、严格按教育部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择优录取,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3、志愿优先的原则: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后续志愿考生。4、分数优先原则:在文考、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
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加分政策: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3、调档比例:①平行志愿投档:调档比例为各省默认值;②顺序志愿投档:志愿优先的原则--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后
2022年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录取工作在各地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所有招生层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2、严格按教育部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择优录取,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3、志愿优先的原则: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后续志愿考生。4、招生录取原则:在文考、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
十一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加分政策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3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4专业分配顺序志愿或者平行志愿投档后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下列考生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文科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当考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