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2.所有省外考生不设单科低分要求。
3.除该省份规定要求之外,按上(一)条款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滁州学院招生章程
(二)录取原则: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其文化课科目成绩和专业理论科目成绩总分,按照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相应专业理论考试成绩高低优先。若专业理论成绩相同,则按相应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优先(若技能测试免试,技能考试成绩按照技能考试合格线以上考生的平均分上浮5分
(一)免试类录取原则获得和报考专业相关的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直接录取。但免试录取计划数控制在各专业计划招生数的5%以内。
2.录取原则:(1)专科毕业生:①确定单科资格线:4月27日,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2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单科资格线(单科资格线均不低于50分);小学教育专业技能测试不设单科线。②在达到各科目资格线的基础上,各专业按照考生考试总分(含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考试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小学教育专
(一)在考生符合相关单科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1.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尽可能尊重其专业志愿次序。在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情况下,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后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录入缺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2.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其录取到缺额专业。对于专业未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
(二)专业考试的录取原则1.单科资格线(1)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园林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180分;报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省统一划定的分类考试合格线。(2)园林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专业技能测试不低于150分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语言类不低于90分,音乐、舞蹈、美术总分不低于180分;美术类专业:素描、平面设计均不低于96分,计算机设计
(二)录取原则: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其文化课科目成绩和专业理论科目成绩总分,按照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相应专业理论考试成绩高低优先。若专业理论成绩相同,则按相应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优先(若技能测试免试,技能考试成绩按照技能考试合格线以上考生的平均分上浮5分
(一)录取原则1.划定单科资格线(1)学前教育专业文化课科目总分(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1:3的比例划定,且不得低于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别设语言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单科资格线按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3的比例划定,且语言类不得低于50分,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均不得低于33分。(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理论单科资格线按计
三录取原则1在达到报考专业相关合格线基础上按照考生各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2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各专业考试科目优先次序为专业课1专业课2公共课1公共课23专业间计划调剂因合格生源指同时达到公共课和专业课合格线的考生下同不足未完生计划的专业将其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各专业未被录取的合格生源数等比例分配剩余计划按照各专业递补考生各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各考试科目优先次序为专业课1专业课2公共课1公共课24我校不接收校外生源调剂答案来源于2021年滁州
(三)关于外省录取原则。1.所有省外考生不设单科低分要求。2.除该省份规定要求之外,按上(一)条款执行。3.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4.上海市进档考生按专业优先录取原则,录取原则同上(一)条款,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三关于外省录取原则1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2所有省外考生不设单科低分要求3除该省份规定要求之外按上一条款执行答案来源于2021年滁州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