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东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学校法定住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四牌楼2号。
第三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东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年班、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高决策机构,由校长担任主任。本科生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授权,负责学校本科生日常招生工作的决策。
第七条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和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开展本科生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二)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发布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三)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四)客观、公正地完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八)完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地区招生宣传组。各地区招生宣传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并协助招办完成所负责地区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教育部等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条 我校围绕培养领军人才的目标,创新“三制五化”人才培养模式,2021年继续实行按专业和学科大类(以下统称“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4050人。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 我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五条 我校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录取时我校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投档时,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专业录取时,对各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高一项加分,且高不超过20分(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
第十七条 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即分数优先)。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实行“3+3”模式的综合改革类、理工类和首选科目为物理的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本规则适用于所有我校投放生源计划的各省(区、市)。
第十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生计划。
第十九条 我校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为:在强基计划中作为面试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二十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我校承诺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组织“爱从家开始”新生家访活动,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被我校录取的国家贫困专项等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入学前即可申请2000元、5000元的新生春雨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s://zsb.***.cn/,咨询电话:,传真:025-52090273。学校纪委监察处投诉电话:025-52090126。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有本科招生相关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

东南大学在天津市录取批次:2021年为本科批A段,2020年为本科批A段,2019年为本科批A段,2018年为本科批,2017年为本科一批。2022年东南大学在天津招生专业有文科试验班类、电子信息类(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海洋信息工程)

东南大学在北京市录取批次:2021年为本科批,2020年为本科批,2019年为本科批,2018年为本科一批,2017年为本科一批。2022年东南大学在北京招生专业有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计算机类、工科试验班(吴健雄班)、理科试验

生物科学类(6050元/年;含生物科学、医学检验技术、智能医学工程、生物信息学、化学)/专业代码:0710东南大学2021年在云南、广西、安徽、内蒙古、江苏、甘肃等6个省市开设生物科学类(6050元/年;含生物科学、医学检验技术、智能医学工

第二条招生专业序号招生专业类名称学制专业类别专业限制选科报考要求1建筑类五年理工类数学成绩达到顶标级语文英文自然三科成绩均达到前标级2工科试验班机械能源材料类四年理工类3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类四年理工类4工科试验班自动化电气测控类四年理工类5电子信息类四年理工类6计算机类四年理工类7理科试验班四年理工类8经济学类四年理工类9文科试验班类四年文史类语文成绩达到顶标级数学英文社会三科成绩均达到前标级说明1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实行专业大类内统一培养大学一年级二年级结束后建筑类为入学一个月左右参加本专业大类的专业分流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省市江苏河北河南江西山东湖北湖南福建浙江安徽北京广东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美术学动画注分省分科类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我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东南大学举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第二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三条我校在各省的

2020东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s://zsb..cn/,咨询电话:,传真:025-52090273。学校纪委监察处投诉电话:025-52090126。

2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科研平台共享提升学生科研能力为每名学生配备师德高尚学术精湛教学水准高的博士生导师建立导师库实行动态进出机制强化导师考核建立全程化全覆盖个性化的指导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思想价值引领学业指导科研引路职业规划的重要作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优先面向学生推动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所获研究学分可替换部分课程学分3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小班授课大量增加师生互动和研讨强化自学能力训练综合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对于低年级学生课堂教学以启发式互动式为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感受研究的乐趣对于高年级学生

2020东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东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类高校学校法定住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四牌楼2号第三条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东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保送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