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恩施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347
第五条学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122号
邮政编码:445000
第六条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单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单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2021年学校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9个,总计划95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
|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计划 |
| 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40 |
| 2 |
建筑工程技术 |
120 |
| 3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00 |
| 4 |
大数据与会计 |
80 |
| 5 |
旅游管理 |
60 |
| 6 |
电子商务 |
100 |
| 7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00 |
| 8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80 |
| 9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70 |
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1〕1号)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4月28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招生处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处审核备案。
第十四条此次高职单招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模式,考试时间为4月29日(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下午14:00-16:00)。各专业考试方式具体见下表:
| 专业名称 |
文化素质 考试测试内容 |
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语文、数学、英语 |
专业技能测试 |
| 建筑工程技术 |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
| 大数据与会计 |
||
| 旅游管理 |
||
| 电子商务 |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第十五条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200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合计总分400分。
第十六条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可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200分。
第十七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先按照文化成绩总分排序;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再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如还相同,按职业技能测试中的项目依次排序。
第十八条5月6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凡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后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第十九条本次单招考试收取报名费200元/生,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000元每生每年 |
| 建筑工程技术 |
5000元每生每年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0元每生每年 |
| 大数据与会计 |
5000元每生每年 |
| 旅游管理 |
5000元每生每年 |
| 电子商务 |
5000元每生每年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000元每生每年 |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5000元每生每年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000元每生每年 |
注: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第二十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技能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高职单独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此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特殊情况确需转专业的,可按规定在本校当年高职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二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718-8431064。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也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举办考前培训班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学校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8-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cn
电子邮箱:eszyzbb@***
通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122号。
邮政编码:445000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

2报到时间4月28日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及其他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到我校行政楼309室缴纳报名费再到行政楼109室签订2021年高职单招政策知晓承诺书领取准考证3考试时间4月29日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下午1400160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4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200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合计总分400分答案来源于2021年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高职单招考试须知

二报名费用本次高职单招报名费为200元生报到领取准考证时扫码缴费或现金缴费答案来源于2021年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高职单招考试须知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恩施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4月答案来源于2021年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1我校可提供校内用餐所有食堂窗口均可扫码支付2请考生关注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了解相关组考信息3招生处联系人田老师胡老师谭老师答案来源于2021年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高职单招考试须知

四注意事项1考生提前30分钟达到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2考生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进入考场手机电子存储设备关机后交监考老师开考后凡带有违规物品的不管是否使用皆以作弊论处3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也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答案来源于2021年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高职单招考试须知

一防疫要求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调整优化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部分防控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做如下提示1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考生和家长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生参加考试前要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遵守考试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不超过373的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2异常情况提前报备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点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综合研判结果确定该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转入备用考场考试故意隐瞒新冠

1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考生和家长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生参加考试前要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遵守考试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不超过373的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2异常情况提前报备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点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综合研判结果确定该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转入备用考场考试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答案来源于2021年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高职单招考试须知

2请考生关注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了解相关组考信息3招生处联系人田老师胡老师谭老师答案来源于2021年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高职单招考试须知

2020年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高职单招和扩招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恩施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347第五条学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122号邮政编码445000第六条学校性质公办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第七条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第八条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