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录取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3个批次。按照普通类本科、专科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满分成绩的适当比例划定艺术类本科、专科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专业录取控制线。
(1)本科提前批。本科提前批招生院校和专业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以及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等,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仅对我省有公布分省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征求。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符合投档条件考生全部投档的录取模式。
(2)本科批。分为省考阶段和校考阶段依次进行录取,省考阶段为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院校专业,校考阶段为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
省考阶段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校考阶段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符合投档条件考生全部投档的录取模式。
(3)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及高职(专科)批,考生根据相应专业类别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及高职(专科)批综合分的计算方法按照《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闽招委〔2013〕10号)执行。

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本科提前批。本科提前批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单独考试招生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批次,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征求志愿设置8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志愿。第一志愿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执行,或按专门规定比例投档。参考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以下各批次相应投档模式的投档比例相同)。

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普通类

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本科批。分为省考阶段和校考阶段依次进行录取,省考阶段为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院校专业,校考阶段为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

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体育类

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强化招生信息安全。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明考试招生工作纪律,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成绩排序

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体育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第十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和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第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还应按照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第十二条 考试前已确认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招考录取考生等),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第十三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

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艺术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