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我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及专业代号 | 备注 | |
退役军人 |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 ||
建筑工程技术 | 90( T1 ) | 60( X1 )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45( T2 ) | 35( X2 ) | |
应用电子技术 | 45( T3 ) | 25( X3 ) | |
合计 | 180 | 120 |
学费均为4100元/生?年,住宿费:300元/年?生,教材费:800元/年?生,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采取自愿原则,详见《新生入学报到指南》。
咨询电话: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0826-2256168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武胜教学部(四川省武胜职业中专学校):0826-6240836
纪检监督电话:0826-2256388
我校招生网:http://zs.***
邮政编码:638000
就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太平路5号
(一)根据招生计划,分别按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两类参考人数的95%(小数点后不计)和考生考试成绩分别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和专业计划,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时,若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按考题中的思想素质、专业常识、专业知识成绩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报考人数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情况在两类计划内部平衡计划。
(三)2021年12月5日—12月9日17:00,在我校招生网(http://zs.***)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果出现因自愿放弃录取、违纪违规等导致的空缺不进行递补。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2021年12月5日—12月9日17:00)将退档申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并按上指纹传真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或到我校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我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2021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2021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考试实施
2021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招生计划
2021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报考对象
2021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办学类型:公办高职专科
2021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学校全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总则
2022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8日-5月14日在招生网上(http://zs.)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5月14日17:00前)将退档申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并经监护人及本人签字、按上指纹传真到招生就业处或到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2021年12月5日12月9日1700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果出现因自愿放弃录取违纪违规等导致的空缺不进行递补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2021年12月5日12月9日1700将退档申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并按上指纹传真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或到我校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我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
2021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2021年12月5日-12月9日17:00,在招生网(http://zs.)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果出现因自愿放弃录取、违纪违规等导致的空缺不进行递补。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2021年12月5日-12月9日17:00)将退档申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并按上指纹传真到招生就业处或到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