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2.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第二期高职扩招对象为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可报考。
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报名参加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
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2019年我校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计划共分为两批:
(一)面向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实施“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招生计划:600人,招生专业:16个,学制:3年,教学地点:中职学校、校外教学点、企业。
(二)面向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30人,招生专业:1个,学制:3年,教学地点:高职学校和企业交替。
1.录取时间:2019年10月23日-25日
2.录取原则:录取时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满分值的40%,如遇同分点则一并录取。
3.拟录取公示期为10月22日-23日,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至完成计划为止。
春季入学,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2021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简章报名时间

2021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简章具有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

2021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简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021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简章报考条件与要求

2021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简章现代学徒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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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简章招生对象

2021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简章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