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时间
1.投档录取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5月18日。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5月22日。
3.录取结果查询时间:2021年5月19日10::00起。
4.录取时间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1.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测试综合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即测试综合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测试综合总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素质成绩高低顺序,文化素质成绩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4.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完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5.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于2021年5月24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6月30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与同专业新生同等收取,在日常教学管理以及“奖、助、勤、贷、减、免、缓”等方面享有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待遇。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学年。
国家金:
一等:4300元/学年
二等:2300元/学年。
学校助困奖学金:
一等:2000元/学年;
二等:1000元/学年。
国家生源地信用货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教育局资助办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货款,货款高额度为:8000元生·学年。
勤工: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岗位,每年为校内生提供近1000多个岗位。
基层工作学盟补偿或货款代偿:学生毕业后到国家规定的基层单位(广西区所有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工作,可以申请办理学费补偿或货款代偿,高学费补偿或货款代偿金额为8000元/年。
退役复学学费代偿:应征入伍退役后参加普迎高考且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学费代偿,高代偿金额为8000元年。
退伍复学学费代偿:参加当年曹通高考且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当年应征入伍前办理保留学手续,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可以申请学费代偿,高代偿金额为8000元/年。
十三本简章由广西经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广西经济职业学院2021年1月12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西经济职业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本章程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温馨提醒:对2014年广西考生的几点提示1、报不报?高考模拟考试理科300分文科350分以下的同学,建议报读单独招生。2、报哪里?若报单招,需确定只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还是既报南职又报十四校。3、何时考?第一,仅报南职单招的同学,4月18日当天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参加4月18日当天的专业测试,参加4月19日的综合素质测试即可。第二,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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