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专项奖学金。资助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资助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包括当年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4.广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是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勤奋学习,发扬创新精神,培育全面发展的卓越人才,引领广大学生健康成长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名额及奖金以当年的评选文件为准。
5.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奖学金评定的比例为当年本年级专业学生人数的15%。其中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占2%,每人奖金为2000元;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占5%,每人奖金为1000元;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占8%,每人奖金为600元。
6.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由中央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43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
2300元。
7.香港应善良基金会助学金
香港应善良基金会助学金是为了帮助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由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香港已故著名爱国人士沈炳麟先生所创立)捐资设立的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每年新学年入学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资助名额为每年30名,资助时间为
4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500元。
8.云天·英才助学金
云天·英才助学金是为了帮助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由广西云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天慈善基金会捐资设立的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额为每年20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二)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是为了激励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和造就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设立的专项奖励,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见义勇为标兵。
1.三好学生
比例为获得学校奖学金人数的50%,除原获得奖学金外,每人再予奖励500元。
2.优秀学生干部
评比人数在各级学生干部总数中的比例为20%,奖金为每人500元。
3.优秀毕业生
评比人数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3%以内,奖金每人500元。
4.见义勇为标兵
凡见义勇为受表彰者,按国家级、省级、主管厅级、校级进行奖励,前三个等级的奖金与上级所发的奖金相同;受校级表彰者每人奖金500-1000元。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新生入学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外,可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在校生享受以下奖励及资助项目。(一)根据学习成绩及操行的综合表现,享受“学院奖学金”,分别为一等1000元/学期,二等600元/学期,三等300元/学期(享受面约占当年全院学生总数的15%)。(二)学习勤奋、刻苦,每学期学习成绩较上一学期学习成绩进步显著的,可以获得“学习进步奖”,奖励金额为300元/学期;(三)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享受“
第十七条:在校生享受以下奖励及资助项目。(一)根据学习成绩及操行的综合表现,享受“学院奖学金”,分别为一等1000元/学期,二等600元/学期,三等300元/学期(享受面约占当年全院学生总数的15%)。(二)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0.1%)。(三)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2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3申请评审和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4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新生入学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外可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2023年广西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资助与奖励政策
第十五条在校生享受以下奖励及资助项目一根据学习成绩及大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的表现享受学校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6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300元学期奖励面约占当年全校学生总数的15二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三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年四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可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年五在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镇低保户孤残烈士子女认定为家庭经济特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13000元/年,硕士生6000元/年。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等级、获奖比例、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20%,8000元;二等,20%,5000元;三等,40%,3000元。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等级、获奖比例、奖励标准为分别一等,70%,10000元;二等,30%,8000元。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年,硕士生20000元/年4、优质生源单项资助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211高校毕业的应届本科生,可获一次性资金奖励。三、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材料申请广西大学2019年推荐免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年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年13000元年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等级获奖比例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208000元二等205000元三等403000元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标准为20000元年博士研究生标准为30000元年四研究生可通过助研助教等方式获得劳务收入五其它各类社会奖助学金六直博生需为非定向就业学费全免答案来源于2022年广西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新生入学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外可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答案来源于广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奖励及资助政策
十广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奖励及资助政策一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专项奖学金资助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资助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3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