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培养单位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要求,应在本单位网站开辟招生专栏,向广大考生公布推免生复试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遵守“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二)在推免生复试录取阶段,各培养单位须及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本单位推免生复试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等信息,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三)各培养单位须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联系方式,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关于复试录取咨询及申诉。
(四)学校监督、复议及申诉受理部门
贵州师范大学监察室,联系电话:0851-83227014,邮箱:jiandu2011@***.cn;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3227112,邮箱:gznu_yzb@
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复试通知
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复试内容
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录取
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体检
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具有下列情况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学校监督、复议及申诉受理部门
2022年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信息公开公示
2023年贵州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信息公开公示
2021年贵州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信息公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