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第一志愿及符合调剂政策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复试包括面试和笔试,复试科目、加试科目、时间、地点等请及时留意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c.***.cn)通知。
6.生源不足时,我校接收校外调剂生。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政策的考生,在规定阶段,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的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从网上接收调剂复试和拟录取通知。
7.经调剂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我校一志愿考生,可破格参加报考专业的复试。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1.资格审核:⑴准考证(原件);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在校应届生证明,入学时交验毕业证和学位证);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⑷体检表(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可在复试后一周内补交(校外体检项目参看http://yjsc..cn/Zshow.aspx?ID=948)。
一、复试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2.严格按照教育部的录取政策,结合我校生源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复试录取工作。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5.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规模的120%。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6.录取总指标及分类别指标由研究生部下达,参加复试的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类别由各学科复试小组决定
二、复试内容1.资格审核。2.体检由考生自行在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体检表并到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入学后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复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3.笔试(150分):内容包括各学科、专业的专业课(100分)、英语的听力及作文(50分)。4.面试(100分):内容包括英语口语(10分);专业知识面试(60分),含实验和操作技能以及解决实
二、复试内容1.资格审核。2.体检由考生自行在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体检表并到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入学后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复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3.笔试(150分):内容包括各学科、专业的专业课(100分)、英语的听力及作文(50分)。4.面试(100分):内容包括英语口语(10分);专业知识面试(60分),含实验和操作技能以及解决实
一、复试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2.严格按照教育部的录取政策,结合我校生源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复试录取工作。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5.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6.录取总指标及分类别指标由研究生部下达,参加复试的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类别由各学科复试小组决定。7.对各学科专业点招生计
二、复试内容1.资格审核:⑴准考证(原件);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在校应届生证明,入学时交验毕业证和学位证);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⑷体检表(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可在复试后一周内补交(校外体检项目参看http://yjsc..cn/Zshow.aspx?ID=948)。2.笔试(150分):内容包括各学科、专业的专业课(100分)、英语的听力及写作(50分)。3.面试(100分):内容包括英语口语(10分);专业知识面试(60分),含实验和操作技能以及解决实际
一、复试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2.严格按照教育部的录取政策,结合我校生源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复试录取工作。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5.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规模的120%。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6.录取总指标及分类别指标由研究生部下达,参加复试的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类别由各学科复试小组决定
五、调剂1.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第六十二、六十三条)和我校招生简章对考生报考条件的要求。2.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非全日制时,除了要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基本分数线要求,还需符合欲调入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2021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021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