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对投档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择优录取。
考生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即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2021年华东政法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成绩要求及录取规则
2021年华东政法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录取规则
2021年华东理工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报名资格
2021年华东理工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学校全称、校址
2021年华东理工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招生联络
2021年华东理工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监督机构
2021年华东理工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入学与体检
2021年华东理工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报名方式和志愿填报
2021年华东理工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专业、收费标准
2021年华东理工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