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起,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
2.成绩构成
考生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每门均为150分。外语科目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
 
3.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
在黑龙江省招生的普通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分专业(类)科学合理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4.改进招生录取方式
自2024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适当增加平行志愿填报院校数量,增加考生志愿选择和录取机会。
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
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2021年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

2021年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主要任务

2021年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改革目标

2选择性考试考试范围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生仅限高三年级学生参加符合教育部和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毕业生和同等学力社会人员参加选择性考试与普通高中在校生同时进行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考生以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考生在选择考试科目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考试组织每年组织1次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在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成绩呈现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

1合格性考试考试范围考试内容为必修内容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者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考试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共14门考试组织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9门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的学期末进行分散在高中三年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5门科目考试由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计划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报名参加全国

3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在黑龙江省招生的普通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分专业类科学合理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4改进招生录取方式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自2024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适当增加平行志愿填报院校数量增加考生志愿选择和录取机会答案来源于2020年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21年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

2021年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考试科目

1全国统考科目从2024年起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2成绩构生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每门均为150分外语科目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3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在黑龙江省招生的普通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分专业类科学合理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4改进招生录取方式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

2021年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国统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