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书面评审成绩,按照不超过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不含直接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入围考生名单,末位同分按入围处理。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下同)为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经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以下两类考生可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加B等数大于等于8个,且A等数不少于4个的考生。
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二):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的考生。
1.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
2.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著作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高中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优胜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3.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限个人项目);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4.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前6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或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答案来源于:2021年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102理科胡苏婷女89.3桐乡第一中学
38理科陆晨涛男93.5嘉善第二高级中学
第八条书面评审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于2021年3月25日4月2日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实施细则主要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参考高中阶段获得的荣誉与奖励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等方面确定书面评审成绩根据书面评审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上公布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的6倍同分带入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2021年4月2日4月13日4准考证打印2021年4月10日4月17日5综合测试2021年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2021年4月23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41理科季如意男85.9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
40理科李侃男89.4嘉兴高级中学
42理科徐洲华男82.4嘉兴市第一中学
43理科叶嘉浩男96.3嘉兴一中实验学校
3书面评审时间2022年3月24日3月29日4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1日4月6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4月9日4月14日6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2年4月17日周日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7综合素质测试地点嘉兴南湖学院嘉兴市南湖区越秀南路572号详见准考证8成绩查询及入围名单公示2022年4月30日起答案来源于2022年嘉兴南湖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一书面评审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书面评审成绩按照不超过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不含直接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入围考生名单末位同分按入围处理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下同为等计10分等计7分等计4分等不计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经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以下两类考生可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加等数大于等于8个且等数不少于4个的考生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二符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