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书记、院长任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
(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校信誉。
(三)学校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申诉电话:0594-7659335。
(四)学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答案来源于:2021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二元制招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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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二元制招考招生章程监督措施、申诉和申诉办法
监督措施、申诉和申诉办法(一)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我院招生工作。书记、院长任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三)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四)申诉电话:0594-
监督措施、申诉和申诉办法(一)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我院招生工作。书记、院长任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三)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四)申诉电话:0594-
监督措施、申诉和申诉办法(一)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我院招生工作。书记、院长任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三)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四)申诉电话: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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