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综合测试结束后,各专业按计划数与入围数1:5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3月28日—4月3日;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5.学院综合测试时间:4月7日—4月8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2.综合测试:视报名情况组织笔试和素质测试。(1)笔试:如通过书面评审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6倍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素质测试环节的考生名单,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测试成绩。如通过书面评审考生数未到招生计划数的6倍,则不安排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素质测试环节。(2)素质测试:建筑学和工业设计专业的素质测试均为徒手画,主要考察学生的美术功底。

4书面评审结果与入围测试考生名单查询缴纳考务费3月26日4月1日5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4月3日4月9日6学院综合测试时间4月10日4月1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7综合测试成绩查询及入围名单公示时间4月13日4月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中学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各科成绩等2门及以上或者等与等之和5门及以上其余等及以上认可往届生高中学考成绩凡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科目中的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3综合素质评价均为等含以上2016届之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等4选考科目要求专业名称选考科目范围建筑学物理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工业设计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5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4月3日4月9日6学院综合测试时间4月10日4月1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7综合测试成绩查询及入围名单公示时间4月13日4月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6学院综合测试时间4月10日4月1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7综合测试成绩查询及入围名单公示时间4月13日4月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换算等计分换算分两类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等计15分其余科目等计10分其它等级计分换算不分类等计5分等计3分等不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4专业录取规则学校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按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在上述三项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按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择优录取5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各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

3综合测试建筑学专业和工业设计专业的综合测试均为静物素描4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综合测试结束后各专业按计划数与入围数15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