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证此次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次招生工作的领导。招生就业处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监察室予以监督。
2.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投诉电话:025-85395131。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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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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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10日
2021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报名形式
2021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2021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已经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并被高校录取的考生;
2021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021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生源类别: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各类社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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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学历要求: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及以上;
2021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户籍要求:具有江苏省户籍或在苏务工的(户籍省外)社会人员(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
2021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2021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院校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