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高职高专院校与我院对接,确定招录的对应专业及人数。
(三)对符合《通知》中规定的优先选拔条件的学生、退役大学生,直接录取。
(四)对高职高专根据《通知》规定按照选拔比例,选拔推荐的学生,按学生专科在校期间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从高位次到低位次录取。
(五)推荐拟升入我院本科学习的学生,因我院招生计划人数不能满足未被录取的,由学生所在高职高专院校妥善解决。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录条件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对象
六其他一高职高专院校根据与我院签订普通专升本合作协议确定高职高专专业接续的本科专业和申报升本人数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和选拔申报升本人数学生推荐表等材料必须真实完整选拔程序选拔要求等必须按通知要求执行因选拔报送材料等原因带来的问题由高职高专院校负责二依据通知和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我院对高职高专院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三与我院合作开展普通专升本招录的高职高专院校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已招录的学生能按时到我院入学报到四我院对录取的普通专升本新生根据通知要求和高校招生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入学资格复核对发现的不符合录取条件新生取消入学资格五若
七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邮编530226学校官网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2021年4月13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五学籍学历管理及教学安排一升入我院本科学习后按我院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二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本科专业学习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成绩合格并达到我院其它毕业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全部教学计划且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根据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三我院招录的普通专升本学生以单独编班为主制定专门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教学计划对录取人数无法达到单独编
二招录条件和方式按照通知规定的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选拔升入普通本科学习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录取二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以内三进入本科学习前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入学报到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核验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则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三招生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序号专业代码本科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元生年备注1040106学前教育24013500师范2040107小学教育11013500师范3120202市场营销视觉传达设计金融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体育教育3014500师范说明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在招录过程中出现各专业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学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动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新标准收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对象普通专升本的招生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录取规则
四录取规则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二高职高专院校与我院对接确定招录的对应专业及人数三对符合通知中规定的优先选拔条件的学生退役大学生直接录取四对高职高专根据通知规定按照选拔比例选拔推荐的学生按学生专科在校期间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从高位次到低位次录取五推荐拟升入我院本科学习的学生因我院招生计划人数不能满足未被录取的由学生所在高职高专院校妥善解决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