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在规定时间内,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外统一公示待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第二年6月中上旬向正式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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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工作在招生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12日-10月25日,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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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未尽事宜将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cn)对外发布。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513-85012093;南通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9月5日

2021年南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021年南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其他事项

2021年南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