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遇有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及专业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及修改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学院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3.我校美术学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4.我校美术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制度。
5.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7.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2021年清华大学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2021年清华大学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设计学类
2021年清华大学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关于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单科成绩规定
2021年清华大学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美术学类
2021年清华大学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各省录取比例
2021年清华大学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专业录取原则
2021年清华大学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入学事项
2021年清华大学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联系方式
2021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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