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并予以网上公示。按国家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2021年上海海关学院招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初试
2021年上海海关学院招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复试
2021年上海海关学院招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调剂
2021年上海海关学院招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体检
2021年上海海关学院招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学历与学位授予
2021年上海海关学院招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学费与奖助学金
2021年上海海关学院招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就业方向
2021年上海海关学院招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政策与信息发布
2021年上海海关学院招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2021年上海海关学院招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