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全日制专业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专业为准。
2、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3、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院约于每年6月中下旬随其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
4、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5、联系方式:029-85303236; QQ推免群:。
6、本办法如有变化以心理学院解释为准。
欢迎各位推免生关注报考我院2021年免试攻读研究生!
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0年9月9日
1.学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人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2.复试工作由校内各招生单位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面试时申请人应提供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格式不限)、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如申请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具体复试安排由学院自定并通知考生,复试工作须在2021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
3.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
4.校内各招生单位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21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完成网上报名,并申请我校相应专业。
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招生办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含免费师范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均可享受厚德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入学第一年均享受积学一等奖学金(标准每年12000元);并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招生办本科在学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招生办接收条件
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招生办奖励政策
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招生办报名与复试流程
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招生办网上报名
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招生办入学时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招生办复试与接收
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招生办本办法如有变化以心理学院解释为准。
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招生办其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