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招办负责;随迁子女到学籍所在县(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有关部门负责。各地要提前安排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得报名。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资格审查力度,并切实做好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报考资格认定工作。
(一)随迁子女和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西报考者的学籍和户籍(居住)情况是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重点。
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9〕16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0〕13号)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报考者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取得方式和入学注册手续,严格审查报考者学籍注册和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格审查学籍信息变更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者违规报考。
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西、户籍系由外省迁入我省的报考者,高考报名时除应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外,还必须提供户口簿或法定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各县(区)招办负责汇总辖区内户籍由外省迁入的考生,并报所属市(区)招办备案。市(区)招办负责将辖区内户籍由外省迁入的考生登记造册,并请本市(区)市级公安、教育部门对此类考生的户籍、学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经复核查实确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坚决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
(二)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同时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区)招办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各市(区)招办要将除少数民族考生外的特殊考生分类造册,报送省招办,由省招办复核后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
(三)有关市、县(区)招办要参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0〕1号)规定,严格做好国家、地方、高校3个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并于2020年12月10日前,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加注相应标记。
(四)少年班考生凭报考学校通知单报名,各县(区)招办负责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少年班考生加注相应标记。在陕就读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
(五)各县(区)招办要在网上报名时登记残疾考生的残疾证号等信息,并录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参加我省高考报名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名所在县(区)招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相关市、县(区)要于2021年3月15日前,组织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完成综合评估,并将书面评估报告报省教育考试院。
(六)各地要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要将所有对考生资格有特殊要求的招生类型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及时限等严格执行教育部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规定。要认真受理有关高考报名的信访、投诉与举报,务必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复。

严格报考资格审查,严防“高考移民”各地要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严查使用假户籍、假学籍违规报名问题,按照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陕教生〔2005〕22号)精神,完善户籍学籍双认定、高中学籍电子注册、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核查、报名资格公示等各种行之有效的资格审查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学要加强学籍管理,严禁伪造学籍档案。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学学籍管

做好特殊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一)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不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区)招办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各市、县(区)招办要严格审查特殊考生资格并在当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除少数民族考生外,各市(区)招办要将特殊考生分类造册报送省招

做好特殊考生资格审查,确保信息准确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各市、县(区)要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各阶段的工作。(一)2015年12月1日至7日,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各县(区)招办要提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准报名。对持非本县(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以及非本县(区)学籍的考生要仔细审核,确认户籍、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的方可报名。各报名点要切实做好报名宣传工作,报名开始前

做好特殊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一)2016年12月1日至7日,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各县(区)招办要提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得报名。对持非本县(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以及非本县(区)学籍的考生要仔细审核,确认户籍、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的方可报名。各报名点要切实做好报名宣传工作,报名开始前务必调试好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设备,做好对考生身份证信息的

四资格审查本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招办负责随迁子女到学籍所在县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有关部门负责各地要提前安排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得报名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资格审查力度并切实做好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报考资格认定工作一随迁子女和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西报考者的学籍和户籍居住情况是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重点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916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013号等

一随迁子女和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西报考者的学籍和户籍居住情况是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重点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916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013号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报考者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取得方式和入学注册手续严格审查报考者学籍注册和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格审查学籍信息变更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者违规报考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西户籍系由外省迁入我省的报考者高考报名时除应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资格审查本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随迁子女到学籍所在县区市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区县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各地要提前安排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得报名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资格审查力度并切实做好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报考资格认定工作一随迁子女高中注册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西报考者的学籍和户籍居住情况是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重点学籍审核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9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

四资格审查本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随迁子女到学籍所在县区市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区县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各地要提前安排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得报名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资格审查力度并切实做好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报考资格认定工作一随迁子女高中注册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西报考者的学籍和户籍居住情况是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重点学籍审核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9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

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资格审查

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随迁子女和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西报考者的学籍和户籍(居住)情况是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