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制定的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二)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保障与监督
(一)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四)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五)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六)我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 253 号邮编:110034
咨询电话:024-86574436、86592982
沈阳师范大学2021 年5 月19 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沈阳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推荐阶段
学生处电话:024-86574429
教务处电话:024-86593389
(二)接收阶段
研招办电话:024-86592979
推免生复试时间为10月15-20日(具体时间以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的复试通知为准)。
报考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推免材料寄送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10034)
附件:
1.《沈阳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沈师大校〔2015〕130号)
2.《沈阳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办法(修订)》(沈师大校〔2020〕142号)
3.2022年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4.《沈阳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章程》
5.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材料清单
6.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情况简表
7.《沈阳师范大学推荐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书》
8.2022年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8.rar
沈阳师范大学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7日
2022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入学与培养
2020年沈阳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入学与培养
2020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入学与培养
八培养与管理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辽宁大学本科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相关学院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等工作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享有调整专业含转专业相关选拔等各类调整专业的情况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等政策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降级制度达到结业要求的可发结业证书未达结业
五保障与监督一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四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五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六我校不组织不
2022年沈阳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问答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培养及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2020年沈阳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按照制定的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七入学与培养1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2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对相关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申请资格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3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学士
2020年沈阳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与管理
四培养与管理一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制定的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二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三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