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和有关规定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按一定比重计算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本专业只招收以脱产方式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学制5年。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申请者的初审、复试评价结果仅对本次招生有效。未于本次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3)收到正式录取通知书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照通知书要求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中文系请假、说明。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程序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科考核总成绩,拟出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2)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3)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于10月23日前提交校研招办。
(4)录取考生的相关材料,包括全部初审、考核材料由学院保存至该生离校为止。未录取考生提交的材料由学院保存一年备查。
深圳大学人文学院
2020年9月27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深圳大学人文学院"直博生"招生细则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于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szu.edu.cn)。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
(一)不参加复试考核或复试考核不及格不予录取;
(二)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各专业只招收以方式学习的非定向博士生。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硕士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
(六)硕博连读拟录取考生未通过硕士研究生首次中期考核者取消录取;
(七)考核总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内且所报考导师已录满,或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且顺位候补考生报考的导师已录满,以上均须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协商更换为未录满的导师。如考生不愿更换为未录满的导师,或未录满的导师均不同意录取,则不予录取。
2021年深圳大学人文学院"直博生"招生细则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2021年深圳大学人文学院"直博生"招生细则程序
2021年深圳大学人文学院"直博生"招生细则原则和有关规定
2021年深圳大学人文学院"直博生"招生细则学科考核
2021年深圳大学人文学院"直博生"招生细则学科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2021年深圳大学人文学院"直博生"招生细则学科点资格审查
2021年深圳大学人文学院"直博生"招生细则审核
2021年深圳大学人文学院"直博生"招生细则-少提供以下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2021年深圳大学人文学院"直博生"招生细则提交材料。申请者须于各10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以下材料-人文学院
2021年深圳大学人文学院"直博生"招生细则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