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考生选考科目以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浙江省内各专业招生选考科目见表1),只需1门在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普通类专业: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单独考试类专业:按考生总成绩高低,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
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位次在前的考生先录取,位次仍相同的考生,则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先录取。
表1 浙江省内各专业招生选考科目
注: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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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复印件一份加盖毕业中学公章5高考体检表或体检反馈单复印件1份加盖毕业中学公章6学生在校表现证明加盖毕业中学公章注以上申请材料不退还请自行备份邮寄地址及联系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嘉木路288号台州科技职业学院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18020收件人姜老师答案来源于2021年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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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规则一录取工作流程考试结束后学校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测试成绩需达到学校基本培养要求当志愿专业考生人数大于该专业计划人数时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00确认志愿专业考生人数超过该专业计划人数部分在考生自愿调剂测试达到基本培养要求本校第二志愿专业尚有空额的前提下转入本校第二志愿专业拟录取名单当志愿专业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计划人数时全部确认为拟录取名单考试后一周内录取信息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我校完成第一轮录取后在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情况下若有二志愿或服从学校调剂志愿填报我校的且未被一志愿学

二外省录取规则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相关省份的规则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四录取规则一浙江省录取规则执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考生选考科目以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浙江省内各专业招生选考科目见表1只需1门在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普通类专业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单独考试类专业按考生总成绩高低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位次在前的考生先录取位次仍相同的考生则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先录取表1浙江省内各专业招生选考科目注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2020年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浙江省录取规则

一浙江省录取规则执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考生选考科目以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浙江省内各专业招生选考科目见表1只需1门在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普通类专业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单独考试类专业按考生总成绩高低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位次在前的考生先录取位次仍相同的考生则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先录取表1浙江省内各专业招生选考科目注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答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