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成绩优秀者;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
4.拟录取时间:2021年4月16日-4月18日;
5.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一站服务”和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6.已被我院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7.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为进一步拓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搭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立交桥,2021年继续开展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以下简称“直升专”)。直升专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按照教育厅新教发文件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1.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通过本校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材料于4月11日18:00前报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查测评。各中等职业学校需对本校报名学生申请资格严格把关,对经我院考生资格公示后产生异议的考生,由各中职学校负责解释。
2.报送材料包括:
(1)《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2)公示文件;
(3)当年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4)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每门课程成绩并有学院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5)符合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推荐考生汇总表、成绩单;
(7)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申请材料原件请以特快专递至我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后门招生办公室。
3.资格审查名单公示:学院根据各中职学校提供的学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学生相关信息于4月13日在我院招生网站公布。

2、录取办法与要求:(1)在同等条件下,学院可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2)考试总成绩为210分(学业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中职毕业生学业成绩按100分进行折算,面试成绩100分,照顾加分10分。(3)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直升专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4)考试总成绩相同时,

2、录取办法与要求:(1)在同等条件下,学院可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2)考试总成绩为210分(学业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中职毕业生学业成绩折合成100分,面试成绩100分,照顾加分10分。(3)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直升专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4)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

5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一站服务和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6已被我院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7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直升高职专科实施方案

6已被我院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7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直升高职专科实施方案

4拟录取时间2021年4月16日4月18日5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一站服务和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6已被我院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7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直升高职专科实施方案

六录取直升专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一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二录取办法和要求1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成绩优秀者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4拟录取时间2021年4月16日4月18日5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一站服务和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6已被

一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直升高职专科实施方案

2、录取办法和要求(1)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招生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2)考试总成绩为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3)经我院直升专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3月21日)。(4)学院在3月22-3月30日前确认录取考生,在核对各项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4拟录取时间2021年4月16日4月18日5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一站服务和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6已被我院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7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直升高职专科实施方案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1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成绩优秀者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4拟录取时间2021年4月16日4月18日5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一站服务和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6已被我院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7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