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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拔方式(一)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二)推荐免试:①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在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医学硕士学位。②接受本校及其他学校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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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依法治招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填报新疆第二医学院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第三条新疆第二医学院系原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厚博学院2003年4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立2004年2月5日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实行新型办学模式的实施本科层次普通高等教育的独立学院2015年整体迁建至克拉玛依市2020年11月通过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2021年1月国家教育部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除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
第二十八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新疆第二医招生办公室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胜利路12号邮编834000招生热线传真电话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新疆第二医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