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学校代码:10619。学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有国防科技学院等16个学院(部),在工学、理学、农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设有81个本科专业,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4个学科方向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与欧洲、北美等多个国家(地区)高校合作派出和招收留学生。
第三条 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也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西部14所高校之一。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现有两个教学校区:青义校区、西山校区。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接受各级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设立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招生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院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校长任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是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八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九条 学校本科专业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余为四年,专科为三年。
第十条 学校本科实行学分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三年到六年(五年制专业为四到七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学科专业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有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法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设计学类、数学类、材料类、矿业类、电子信息类、土木类、建筑类、机械类、计算机类、兵器类、核工程类等招生大类。学生完成大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三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录取时对生源质量好的省区按规定可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后,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和调剂,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录取满额时,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外语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试外语语种与专业相同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仅能以英语、日语或俄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成绩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总分、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中:四川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20分(含20分)]体育类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第十七条 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要求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面向全国普通高校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后形成的总成绩作为进档及专业安排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西南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所选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的详细情况和录取结果可以通过三个途径查询:
1、“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网站(http://zs.***.cn);
2、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热线:0816-6089071;
3、微信公众号查询:SWUSTZSZX。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816-6089051。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1年西南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一)确定合格考生
1.学校根据足球队建设需要划定各位置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控制线,如各位置达到专项考试成绩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人数低于相应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足球队建设需要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学校在专项测试成绩达到专项考试成绩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中,分位置按照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的2倍。
(二)合格考生文化成绩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按照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划定A类、B类、C类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1.A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文化单考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控制线(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低线)。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
2.B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普通高考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方可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
3.C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考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向我校投档择优录取。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格划定及文化成绩优惠指标安排表
总计划 | 位置 | 计划 | 合格人数 | A 类 | B 类 | C 类 |
11 | 前锋 | 3 | 0-6 | 0-3 | 0-4 | 0-15 |
前卫 | 3 | 0-6 | ||||
后卫 | 5 | 0-10 |
2020年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总则
2020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总则
2021年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西南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的要求,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简称SWUST),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学校是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代码为1061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学校代码:10619。学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及国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要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按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的选拔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扩大培养学院和导师招生自主权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信息公开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确保研究生招生及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第三条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西南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的要求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简称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学校是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代码为10619第三条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学校代码10619学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有国防科技学院等16个学院部在工学理学农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设有81个本科专业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4个学科方向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与欧洲北美等多个国家地区高校合作派出
一总则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21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答案来源于2021年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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