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咸阳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录取通知书将在2021年普通高考录取期间发放。
五、报到及复查
(一)报到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4.本人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原件;
6.个人档案。
(二)复查
学校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身体健康状况复查,报到时提供材料需真实有效,凡不符合录取要求、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培养管理
1.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不得申请转专业,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达到结业要求的,学校发放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相同专业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普通高考录取的相同专业本科生标准执行。
七、组织机构与监督
1.学校成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4.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29-33720888,33720666
招生信息网:http://zsb.***.cn/
学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43号
学校邮编:712000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
1、资格审核。(6月20日—7月5日)
凡欲就读我校的适龄少年,需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渭城区户籍适龄少年
①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少年的户籍证明;
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等),确系无房户的以户籍住址为准;
④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和毕业证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少年的户籍证明;
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居住证(居住证签发时间截止2021年6月20日,不含6月20日);
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就业证明(渭城辖区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书或劳务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⑤适龄少年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镇办开具的同意来我区的外地流出就读证明;
⑥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和毕业证书。
上述材料家长需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
2、网上报名。(7月6日—7月10日)
欲选择在我校就读者,凭网上登记报名条登录“咸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完成网上登记报名。填报志愿仅能为咸阳师范学院伟达学校。
3、公布登记报名信息。(7月13日前)
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登记报名情况。
4、电脑随机录取。(7月20日前)
如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现场公布录取结果。
5、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1日—7月23日)
学校向录取者发放《入学通知书》。
6、报到注册。(8月30日—8月31日)
录取者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到我校但未按时报到注册而空余出的学位作废,不再录取。
咨询电话:33720018
3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答案来源于2021年咸阳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1学校成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答案来源于2021年咸阳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4本人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5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原件6个人档案答案来源于2021年咸阳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1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答案来源于2021年咸阳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一招生对象1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二报名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2考生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注册3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经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批准2021年咸阳师范学院确定11个专业进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总计划300人招生专业见下表咸阳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序号专业名称专业类名称授予学位门类学制双万计划1学前教育教育学类教育学2年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2汉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文学2年省级一流专业3化学化学类理学2年省级一流专业4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类理学2年省级一流专业5物理学物理学类理学2年省级一流专业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理学2年省级一流专业7书法学美术学类艺术学2年省级一流专业8经济学经济学类经济学2年9地理科学地理科学类理学2年省级一流
3本招生简章由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4联系方式招办电话招生信息网学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43号学校邮编712000招生办微信公众号附件咸阳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答案来源于2021年咸阳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1录取通知书原件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4本人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5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原件6个人档案答案来源于2021年咸阳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二录取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咸阳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录取通知书将在2021年普通高考录取期间发放五报到及复查一报到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1录取通知书原件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4本人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5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原件6个人档案二复查学校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身体健康状况复查报到时提供材料需真实有
四考试与录取一考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试具体安排如下1考试方式面试2考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3考试时间资格审核名单公布后适时安排考试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学校招生信息官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时间安排二录取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咸阳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录取通知书将在2021年普通高考录取期间发放五报到及复查一报到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