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且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三条学校全称咸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722在陕招生代码8029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咸阳师范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职专科办学层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咸阳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六条预录取考生于2021年4月2日900至1700持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秦都校区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截至我校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时间结束无论我校招生计划是否完成我校不再进行二次补录答案来源于2021年咸阳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四条学校于2021年3月25日1700前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将申请我校并参加测试考生的成绩库报送省招办在我校报名参加测试考核的考生成绩仅适用于我校录取我校不认可考生在其他院校参加测试考核的成绩答案来源于2021年咸阳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12号有关规定确保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高职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严格执行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按照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开展第三条学校全称咸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

2.报名组(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成员部门: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财务处)组织考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负责申请入学考生信息下载、审核;负责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报名费收取、准考证发放工作。

2.报名组(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成员部门: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财务处)组织考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负责申请入学考生信息下载、审核;负责考生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工作。

2.报名组(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成员部门: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财务处)组织考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负责申请入学考生信息下载、审核;负责考生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工作。

招生对象1.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2.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的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且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招生对象1.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且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2.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且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九条报名对象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且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答案来源于2021年咸阳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