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根据教育部统一确定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和生源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
2.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学校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
3.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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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理工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派遣。在职研究生派遗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2021年长春理工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就业。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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